垫江县民政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仇胜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第7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总人口96.25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17.89万人,老龄化率18.58%。共有养老机构61所(其中公办25所、民办36所),民政备案登记6所(公办1所,民办5所),养老床位3750张(公办1789张、民办1961张),入住老人1979人(公办814人、民办1165人),入住率为52.7%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工作人员实地调研,找出公办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一是基础设施差。目前全县乡镇敬老院普遍面积较小,按每个床位27平方米规定,很多敬老院都没达到建设标准,设施设备陈旧老化。二是集中供养率低。全县乡镇敬老院共有床位1220张,集中供养特困人员713人,床位利用率为58.4%,大量床位处于闲置状态。三是养老服务质量不高。服务人员多为年龄较大、文化水平较低的临近或已退休人员,存在业务能力不足,护理水平低等问题。四是服务内容单一。只能为集中供养老人提供基本的吃、穿、住等生活保障,缺乏必需的精神慰藉服务,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护理服务能力十分有限,更不具备向社会老年人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能力。
(二)多部门主动出击,摸清民办养老机构存在问题。一是非法经营。县民政局初步掌握的现有36家民办养老机构,虽均已取得营业执照,但达到相关标准并获得民政备案登记的仅5家,未备案登记31家,备案率为14%。多数民办机构擅自执照经营,入住老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监管难度。二是缺乏相对固定的服务场所,规模普遍偏小。三是财政支撑有政策,无载体。截至目前,全县民办养老机构中,符合财政床位补贴条件的仅5家456张床位,落实床位补贴金228万元,达不到登记条件的无法享受财政补贴。四是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参差不齐。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思路。实施乡镇敬老院“整合托管”、县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综合改革。按照“整合发展、专业发展”路径推进,“市场规律、供需平衡”提供服务,“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实施改革。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公益性质和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的前提下,建立“权责明晰、监管有力、功能完善、运营高效”的养老运营模式。
(二)民办养老机构管理思路。一是按照“三个一批”思路对现有民办养老机构进行规范管理。“登记备案一批”。协调规划、住建等部门,对新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凡是符合备案登记条件的,一律从简从快备案登记。“整改达标一批”。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及时发现未经备案登记但实际已经开展养老服务的场所,罗列清单、建立台账,联合相关部门,加强行业指导,提出整改措施,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且证照齐全的予以备案登记。“责令关停一批”。对已下发整改通知,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关停。二是鼓励社会力量规范发展民办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盘活厂房、商业设施、闲置校舍及其他社会资源,通过修葺修缮、添置设备改造为养老机构。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降低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秩序、完善市场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此答复函已经县民政局李必树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垫江县民政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