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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6-14

封中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桂南大道环境整治的建议》(第3号)收悉。经与县公安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桂阳街道办事处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一是加强设施维护。我委将聚焦主责主业,持之以恒做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护,提升城市道路服务质量,优化群众出行环境。二是实时监测车流。县公安局将实时监测工农南路的车流量,当车流量达到安装红绿灯标准后,县公安局将立即优化交通组织方案,安装红绿灯。

二、道路环境卫生方面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执法巡逻车广播等方式,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洗车、汽修经营业主规范经营。二是加强城市管理。开展城区停车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统一执法尺度,规范违停查处执法行为,对屡教不改或者拒不改正的进行单独约谈,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引导进入规范管理区域内经营,严禁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县公安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委、街道等部门的联系协作,联合整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形成工作合力。

三、道路微景观打造方面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城市发展格局面临从“增量”到“增质”的转变,结束了以“大拆大建”为主要方式的粗放型城市增量更新模式,城市发展进入有机更新的新阶段。道路微景观打造属于城市品质提升的重点内容,由于受财力和化债等因素影响,暂时未纳入当前城投项目,但是县住房城乡建委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全面城市体检。坚持问题导向,划细城市体检单元,从住房到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找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将其作为城市更新的重点,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提升”的城市体检工作机制。二是推进城市更新提升。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理念,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补齐城市建设发展短板弱项,科学谋划城市更新提升重点项目,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

四、纳入城市道路管理方面

路灯建设属于城市亮化工程,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和提升城市品位,我委将对建成区进行划定,并建立建成区更新机制,针对建成区以内的城市道路,及时谋划城市更新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加强临街建筑风貌管控,提升城市形象。

此复函已经蔡建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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