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程小洋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县道界汪路升级改造“单改双”工程的建议》(第2号)收悉。经与砚台镇人民政府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力争2024年启动界汪路“单改双”改造工作,路面扩宽至7米,达到双车道通行条件”建议
我委已派人员针对道路情况现场查勘。当前,公路建设用地政策吃紧,永久基本农田不允许占用,现有道路5米,若按照7米宽扩宽改造达到“四级一类”双车道标准,难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因此现阶段要想实现改造扩宽不太现实,并且按照垫江府办发〔2023〕35号《关于印发垫江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县道“单改双”和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按照工程结(决)算审定的金额补助,但是设计、监理、检测、管线迁改、征地拆迁等二类费用需乡镇自行承担。建议高峰镇、砚台镇人民政府预先调整土地,同时筹集资金,待时机成熟后立即启动改造建设。
二、针对您提出的“部分急弯、陡坡路段截弯取直、削坡降坡,提高道路等级,降低安全风险”建议
目前可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下向我委申请错车道工程建设,局部截弯取直、削坡降坡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为乡村振兴、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基础保障。
此复函已经丁发权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垫江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