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黄晓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率切实提升全县特困老人幸福指数的建议》(第20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47号)文件要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形式主要分为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两种。特困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自行选择供养形式,对于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鼓励其分散供养;完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优先为其提供集中供养服务。二是为了提升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率,对全县公办养老机构进行了公建民营改革,不仅升级了公办养老机构的硬件设施,还有效提升了管理水平,提高了服务质量。三是针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我局已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机构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开展上门照料服务,进一步提升分散供养人员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兜底帮扶,保障基本生活。截至5月底,我县有特困人员4254人,其中集中供养特困人员627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3627人。1-5月发放特困供养金2216.83万元。
(二)公建民营改革,服务提档升级。一是提档升级了公办养老机构硬件设施,完成了社会投资2500余万元;二是有效提升了管理水平,特别是专业化、智能化、规范化的服务能力;三是拓宽了养老服务领域,通过中心带站点运营,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为逐步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强化监督管理,满足个性需求。加强对机构的监管力度,定期对养老院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进行整改或关停。同时,县民政局围绕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内容,制订《垫江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标准与规范》,并会同乡镇(街道)组建监管队伍,对全县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质量按月度进行以电话调查、入户走访等形式进行考核监管。
(四)开展文娱活动,丰富精神生活。组织特困老人参加各类文化活动,如开展互动游戏、下棋、唱歌、过集体生日等,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建立特困老人互助组织,增进他们之间的交流和友谊,缓解孤独感。
(五)关注心理健康,提供心理支持。加强对特困老人心理健康的关注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心理问题。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帮助特困老人建立积极的生活态度和信心。
(六)鼓励社会参与,形成关爱氛围。倡导社会各界关爱特困老人,鼓励企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强对特困老人的宣传报道,提高他们的社会关注度和认可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特困老人的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政策宣传的力度和广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向公众普及集中供养的优点,提高社会对集中供养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二)进一步加强设施建设。投入更多资源用于集中供养机构的建设和改造,提升机构的服务水平,包括饮食、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等方面,使集中供养成为更吸引人的选择。
(三)进一步加强关爱服务。加强特困人群的日常管理和关爱,建立特困人群关爱志愿者队伍,深入了解供养对象的需求,尊重供养对象的个人意愿和生活习惯,让他们能够感受到尊重和关怀。通过志愿者帮扶、第三方上门照料护理服务等方式,提高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
此答复函已经李必树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垫江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3-74517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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