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专题>事业单位公示

2022年度-1250023159516373X7-垫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日期:2023-05-3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159516373X7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2年度)

单 位 名 称

垫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垫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指导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

住    所

垫江县桂阳街道月阳路87号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4室

法定代表人

李力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

0

网上名称

垫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工作开展情况 全年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94件(其中:案外协调处理109件,仲裁不予受理58件、立案受理286件、上年未审结8件,调解组织调解133件),涉及劳动者594人,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仲裁审结案件288件,其中:裁决结案167件(终局裁决80件)、调解结案121件;仲裁结案率98%(法定期限结案率100%),超目标任务8个百分点;仲裁终结率79%,超目标任务9个百分点;案件调解成功率60.3%,超目标任务0.3个百分点。 针对新形势下劳动人事争议复杂性、多样性、群体性和敏感性等特点,构建案前、庭前、庭中、庭后、裁前调解的“五位一体”调解体系,强化与劳动保障监察、信访、司法、工会、法院等部门协调衔接,构建多元化调解模式,有效分流化解劳资纠纷。全年案前协调处理争议242件。 进一步完善了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工作制度,在聘任、解聘仲裁员以及受理案件、处理重大或者疑难案件、对仲裁活动监督等方面充分履行职能职责。依法制定科学、合理的办案工作流程,规范接案、立案、调解、庭审等各个环节。实行案件集体研究制度,通过内部争鸣、集思广益,做到案件审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仲裁裁决统一。 与人民法院建立了信息沟通、裁审协助、定期回访、风险评估、学习交流、调解联动等基本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仲裁和审理等程序性、实体性问题以及重大、疑难案例进行双向沟通和探讨;对裁审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形成相对统一的法律适用意见,增强公信力。全年与法院召开联席会2次。 通过“易简裁”平台线上庭审5次,全体工作人员能熟悉并掌握“易简裁”平台的办案模式,对案件的登记、立案、审批、审理、结案流程进行全部上网办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